聯盟戰
比賽規則
1. 進行聯盟戰條件:
(1)參戰玩家達到30級或以上
(2)玩家已加入某個聯盟
(3)玩家在聯盟戰活動時間內進入聯盟戰活動頁面並參加
2. 聯盟戰活動開啟時間:週二、週四、週六晚20:00-20:30
3. 比賽規則
a) 正式開啟聯盟戰時,玩家可在組隊介面中選擇與同聯盟的其他玩家組成2/3人隊,亦可只組單人隊參與;
b) 隊長可點擊聯盟戰活動開啟介面,介面中顯示本隊戰力狀況及當前進入聯盟戰場景時所面對的敵方隊伍戰力情況;
c) 隊長點擊“參戰”按鈕後,玩家隊伍會一同進入聯盟戰用戰鬥場景;
d) 聯盟中所有個人積分之和來算作聯盟積分,聯盟積分影響聯盟排名;
e) 單場勝利積分:
若失敗一場,則下一場勝利積分從1場連勝積分開始重新計算。
例:已連勝3場玩家累計積分3+3+4=10分,失敗一場以後又連勝3場,則玩家總積分為:3+3+4+1+3+3+4=21
連勝1場當場積分 |
3 |
連勝2場當場積分 |
3 |
連勝3場當場積分 |
4 |
連勝4場當場積分 |
4 |
連勝5場當場積分 |
5 |
連勝6場當場積分 |
6 |
連勝7場當場積分 |
7 |
連勝8場當場積分 |
8 |
連勝9場當場積分 |
9 |
連勝10場當場積分 |
10 |
連勝10場以上當場積分 |
10 |
失敗一場固定獲得積分 |
1 |
f) 退出聯盟戰後,本屆聯盟戰中退出之前的聯盟戰積分正常累計,重新進入聯盟戰後獲得的積分數值等正常疊加。
4. 聯盟戰獎勵
1) 聯盟戰結束時,彈出結算介面,根據積分結算聯盟排名及組隊排名,根據聯盟、個人排名給予聯盟、個人對應的獎勵,並給予所有參與聯盟戰的玩家個人獎勵;
2) 當天聯盟戰根據排名積分給予兌換品,總積分為同聯盟中所有玩家積分之和,盟主/副盟主可根據特定的兌換品數量兌換相應獎勵,並由盟主/副盟主來進行分配;
3) 根據積分可兌換盟戰寶箱和霸者寶箱
盟戰寶箱:可隨機開出幽光羽毛,3級防禦寶石袋,1000戰功,初級流金,初級秘銀,初級星紋石和金幣包;
霸者寶箱:很大機率開出幽光羽毛,3級防禦寶石袋,2000戰功,中級流金,中級秘銀,中級星紋石和金幣包
4) 根據玩家個人排名給予玩家的獎勵,個人排名獎勵將以郵件附件形式發放
5) 聯盟賽可獲得稱號獎勵
個人排名 |
獎勵內容 |
1 |
到下次聯盟戰開啟前均可裝備“聯盟霸主”的個人稱號 |
2 |
到下次聯盟戰開啟前均可裝備“聯盟至尊”的個人稱號 |
3 |
到下次聯盟戰開啟前均可裝備“聯盟首領”的個人稱號 |
5. 聯盟戰掉線規則
(1) 若任意玩家在戰鬥中掉線3分鐘均不進入戰鬥,則該玩家脫離戰鬥並脫離原來隊伍,若在3分鐘內進入尚未脫離戰鬥的原隊伍,則繼續原隊伍的戰鬥;
(2) 若隊長掉線,其他隊員均線上,則隊長掉線3分鐘內聯盟戰中的隊長的角色會交由Ai來託管,3分鐘內隊長重新進入聯盟戰,則繼續原來隊伍狀態進行聯盟戰;
(3) 若隊長掉線,其他隊員均線上,則隊長掉線3分鐘內聯盟戰中的隊長的角色會交由Ai來託管,3分鐘後若隊長尚未重新進入聯盟戰,則“隊長”自動移交給剩下的個體戰力較高的隊員;
(4) 若隊長掉線,其他隊員也均掉線,則退出聯盟戰,且退出原來已組成隊伍;
(5) 若隊長未掉線,其他隊員掉線,則不管其他隊員是否掉線,該隊長帶領的隊伍繼續存在,其他隊員則根據(1)中規則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