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消息, 蘋果 公司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行政訴訟案今日法院作出宣判: 蘋果 敗訴 ,維持原 專利 委員會做出裁定有效。對 蘋果 提出的 小i 專利 涉及的多項相關技術不公開、不充分等的一系列主張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認為 小i 機器人的 專利 具有創新性、新穎性。 蘋果 代理人當庭表示繼續上訴。
今年2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 蘋果 公司行政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案。當天,法院經過5個多小時的審理後,當庭並未宣判。
2012年6月, 小i 機器人在上海對 蘋果 公司發起了Siri侵犯 專利 的訴訟。在該案中, 小i 機器人認為, 蘋果 Siri侵犯了他們之前獲得的授權的 專利 。
而 蘋果 公司則認為 小i 機器人擁有的 專利 應該無效,因此於2012年11月19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 專利 復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宣告 小i 機器人 專利 權無效。
不過,在2013年9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 專利 復審委員會做出決定,維持 小i 機器人 專利 權有效決定。
為了贏得上海的 專利 官司, 蘋果 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發起行政訴訟,希望該局撤銷此前作出的 專利 有效決定。
小i 機器人的 專利 於2004年申請,2009年才正式獲得授權。2012年, 小i 機器人創始人袁輝曾表示, 蘋果 Siri實現機制和模式與 小i 機器人是一樣的,雖然不能直接說100%侵權,但幾乎完全侵權。